书生全是非常激动。
这里的每一个人,都能将他的故事倒背如流,在某些程度上,张重楼的人格魅力比鹤修云更大。
家境清寒,年幼时与青梅定下口头约定,寒窗苦读数十载,进到昭歌书院夺魁首。
待到来年成就大儒之名,响彻天下之时,身骑白马还乡,迎娶自己的青梅。
多数书生都是清寒之家,或多或少都有个自己爱慕的年幼玩伴。
有多少书生离开家乡的那一刻,对自己的青梅许下诺言,自己也会像当初的张重楼那般。
修炼有成之后,风风光光的回到家乡,实现自己的诺言。
“张院长!在下阎罗都,多谢你的救命之恩”。
阎罗都激动的双手发抖,他看着眼前面容严肃的张重楼,却是感到十分亲切。
虽然面容严肃,但他知道,这是一个有仁心的大儒,甘愿为他一个书生忍辱负重。
“嗯,小家伙,你叫阎罗都是吧?你真是好样的!我欣赏你,面对魔修,有不惧之心”。
张重楼满意的看了阎罗都一眼,对其十分满意。
即使是实力差距悬殊,面对死亡之时,也没有向魔修求饶,更是一声不吭。
相比较于所谓的天才,张重楼更喜欢拥有这种心性的人。
“还有你们!你们都是好样的,所有人好好努力,今年昭歌书院的名额比往年多出了几倍之多,你们都有机会进入书院!”。
“我很看好你们的心性,如果将来你们踏上了儒修的道路,我相信你们会是昭歌书院新一代顶梁柱”。